摘要
农村税费尾欠具有很强的负面影响,必须对其进行相应地清缴。但是,传统清缴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农村信用环境的建立,也不利于农村社会的公平甚至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文章认为,借助期权方法,以税费尾欠资金为标的资产,通过设计满足激励约束相容的执行条件,可以促使税费尾欠户自己选择执行期权,从而能够以比较小的成本来促进税费尾欠的清缴。文章最后还对采用此方法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简单探讨。
出处
《生产力研究》
2012年第2期50-51,93,共3页
Productivity Research
基金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