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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存在与主观认同:中国民法的起源与发生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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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特色民法典的制定应当充分利用本土法治资源,本土资源利用的前提是本土资源的客观存在,因此,在学理上应当清楚回答中国本土到底有没有民法本土资源的问题。从民法的起源学来看,中国存在自己固有的民法,是民事立法可利用的重要资源,但从民法的发生学来说,中国本土并没有产生自己的民法学,中国现代民法是继受西方部门法学并予以本土改造的结果。
作者 童光政
机构地区 海南师范大学
出处 《新东方》 2012年第1期11-15,0+4,共5页 The New Orient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中国民事立法本土资源利用研究>(批准号:08JHQ0013)阶段性成果之一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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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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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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