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所运政执法人员在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查扣了一辆挂靠永城市友谊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经营的卧铺客车,该车无道路运输证也无包车牌,系旅游公司包其车辆从永城至北京。对于这种情况,执法人员有二种处理意见,一是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处罚,二是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这种行为违反了该规定的第四十条,依照第八十四条进行处罚。请问,以上二种处罚哪种更符合事实?或者都不妥,该依据什么进行处罚?
出处
《中国道路运输》
2012年第2期34-34,共1页
China Road Tran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