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立陶宛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税收新政策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这些新政策主要包括:对每个自然人名下房产总价值超过100万立特(约29万欧元)的部分征收1%的奢侈税;取消对书籍和酒店住宿业的增值税优惠,税率恢复至21%;公司增值税起征点由年营业额10万立特(约2.9万欧元)上调至15.5万立特(约4.5万欧元);
出处 《涉外税务》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81-81,共1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