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公司监事会机制设计与运行上仍存在诸多问题,应当借鉴日本、韩国、德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经验,予以创新完善。机制创新路径有三:一是从监事会构成比例、人数和任职资格三方面创新监事会的形成机制;二是从检查权、业务监督权等八方面创新监事会的职权机制;三是创新监事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监事会各项机制有利于防范内部人控制,促进公平正义。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09-113,共5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