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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动我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谐社会建设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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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我们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省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省份,少数民族人口比例高、分布广、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大,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属欠发达地区。针对这一省情,民族自治地方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维护稳定的大好局面,大力改善和保障民生事业,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作者 张继沛
出处 《青海人大》 2012年第1期48-4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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