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垄断法》的出台使得反垄断问题再一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垄断问题之所以引起争议,主要是由于垄断效率判断标准的缺失。垄断企业的本质职能,即承担国家特殊职能的垄断企业必须发挥宏观效率最大化,不承担国家特殊职能的垄断企业必须发挥经济效率最大化。通过马克思关于垄断标准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中关于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的经验加以佐证,提出垄断效率判断的新标准即生产力标准:自然垄断部门需要改革以提高其经济效率;行政垄断部门则需要根据生产力标准进行重新判断,符合生产力标准的企业在某种程度上也要进行一定的规范。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73-77,共5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研究"(08AJL001)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