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业银行的公众责任,是指商业银行作为经特许开发、利用公众金融资源的经济组织,在提供公众性金融服务时应当承担的普遍、基本的法律义务。它是银行承担一般和特定的合同义务之外,应当"额外"承担的义务,其所对应的是公众应享有的基本金融权益。基本银行服务、通俗信息披露、公众性业务便利化、相关金融风险教育及保障储蓄存款安全,是商业银行公众责任的主要内容。商业银行公众责任虽然一定程度上吸收了对消费者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及商业道义责任的某些属性,但不能由后三者所取代。引入商业银行公众责任机制的目的,是在尊重商业银行自主经营与保障公众享有基本金融服务权利之间取得平衡。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165-172,共8页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