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选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的客观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坚持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是相辅相成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的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通过对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而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和完善的源动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脱离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民主,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不利的。这已经被中国近现代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已经证明,因此,我们不能照搬西方议会制民主,而必须建立与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相适应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1年第6期20-26,共7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