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十年来,美国的博士生培养计划发生了急剧变革,这影响了构成美国研究生项目组织单位的实际投资。美国博士生教育当然反映了它所根植的社会,但从某种程度上说,美国博士生教育在课程的组织以及设置上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和多样性。美国博士生教育主要由研究型大学负责,它很少会受到官方所设标准的限制,也不会受到中央政府的认证和审查。即使对于地方级院校的学生,“研究顾问学徒模式”允许教师在实际指导过程中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允许学生的独立性和允许下一代学者成长。真正的权力集中在个别学院和教师手中,这些权力由一般的标准形成并受其影响。
出处
《国际高等教育研究》
2011年第4期40-45,共6页
International Higher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