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之后,农村宅基地产权逐渐成为模糊产权,在中国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情况下,围绕宅基地利益的竞争日趋激烈。本文在对宅基地模糊产权、土地发展权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政府、农民集体组织和农民三方实质上竞争的是土地发展权权益,并且建议国家限制政府权力,明确宅基地使用权主体拥有宅基地发展权,有相应的转让权和抵押权。
出处
《中国市场》
2012年第11期61-67,共7页
China Market
基金
吴远来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统筹城乡发展与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
项目批准号为10BGL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