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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厕事件”看法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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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19日,在广州市越秀公园旁的公厕,几名女大学生闯进了男厕“方便”。据说,她们的目的在于表达对当前中国社会男女厕位不均衡之抗议,促使政府解决女性在公共场所如厕排队拥挤的问题。有人认为,女大学生的此番举动是中国女性公民意识觉醒之表现,是“我国公民法治意识的一大进步”。笔者以为,此种“行为艺术”固然可能会有助于提高社会民众及地方政府对女陛如厕问题的重视,但是其必然对在场如厕男性造成侵扰,甚至涉嫌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行为,实不宜作过多之鼓励。
作者 周刚志
出处 《国土资源导刊》 2012年第3期16-16,共1页 Land & Resources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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