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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德对夫妻共同财产起算时间点的思考——以个税为切入点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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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婚姻法只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计算界限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时间界限。实际操作中均为税后财产,理论分析应为税前财产。因此,这一问题需要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明确,时间界限的明确将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及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产生重大影响。
作者 娄鸿博
机构地区 贵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市场》 2012年第5期117-119,共3页 China Market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孟德斯鸠;张雁深.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 2辛国仁.纳税人权利及其保护研究[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
  • 3石佑启.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同被引文献1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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