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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法连续发文力推司法公开 司法公正应当是“看得她的公正”,司法高效应当是“能感受的高效”,司法权威应当是“被认同的权威”。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07年出台的《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审判公开中提出的。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述司法公开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义于2009年出台了《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对司法公开的六个重点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六个重点环节是: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2010年,最高法院确定了25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100个法院成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其中包括11个高级人民法院、33个中级人民法院、1个专门法院和55个基层人民法院。
出处 《检察纵横》 2012年第3期58-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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