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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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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 ○凡开发生产符合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范围(见本《指南》“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要点简述”)新产品的企业、科研单位(国营企业及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均可申报,联合研制开发或生产的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出处 《中国科技信息》 2000年第3期68-69,共2页 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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