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学会游泳了,爸爸别担心。”——这条短信在我手机里已经保存了八年,这期间换过多部手机,可它始终在我的收件箱里,没事的时候我就拿出来看看,这个小秘密连发短信的人——我的儿子都不知道。短信是儿子六岁时发出的,当然,他只是短信的“创作”者,具体操作者是他妈妈。有人或许会说,学会游泳有什么值得兴奋的?可是在我看来,儿子不是在爸爸的陪伴下学会游泳,却第一个想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这个“不称职”的爸爸,说明儿子没有记恨我,能够理解我。
出处
《派出所工作》
2012年第3期23-23,共1页
Police Station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