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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不到位但未影响治疗结果,医方应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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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11月,安某曾几次到县妇幼保健站门诊进行妊娠常规检查。其中有两次B超检查发现宫腔等处有明显异常现象.该保健站门诊医生为安某出具病理报告单,告知安某不排除宫外孕的可能,如有腹痛应随时就诊,11天后,安某因上腹疼痛再次到该院复诊检查,被确诊为宫外孕,并安排其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9300元,
作者 杨学友
出处 《中国社区医师》 2012年第5期25-25,共1页 Chinese Community Do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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