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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公平调解 化解国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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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自古就有重视调解的历史传统。“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孔子的话至今为人乐道。西方人曾把中国的调解手段称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赞誉有加。在国际贸易中,要想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将纠纷圆满地解决好,唯有使用调解的手段。而一般的仲裁和诉讼,光立案就要十好几天,往往会导致彼此的损失扩大化。下面的案件正能够突出体现调解的特点和优势。
作者 侯艳秋 陈莉
出处 《中国制衣》 2012年第3期70-7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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