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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的显隐——书法本体观中自然与主体关系的演变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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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书法之自然本体观在汉魏晋唐的发生、建构和成熟,不仅证明自然美是书法法度的源泉,而且昭示人与自然同生共往的审美生存是书法自然风格的价值根源。宋代以后重视主体心性的表现主义代替自然主义成为书法主流。儒家的道德至上观、佛教的色空观和心性论、个性主义潮流以及工具理性、欲望主体的膨胀都是书法偏离自然本体观的重要原因。清理书法本体观的偏至和异化,正是为了重寻自然与主体关系的平衡,回归诗性而圆融的天人合一之境。
作者 周睿
出处 《文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09-117,共9页 Literature & Art Studie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版.第505、388页.
  • 2崔尔平选编.《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版.
  • 3《庄子今注今译》,陈鼓应注释,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484页.

共引文献36

同被引文献32

引证文献7

二级引证文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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