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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干物燥进山慎防火 冬季风大星火易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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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武平县近期开庭审判了两起山林失火罪案。武平县桃溪镇的被告人童某因祭墓不慎引发森林大火,烧毁森林400余亩,林木价值损失10万余元,犯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赔偿林木损失共3万余元。该县中堡镇的少妇兰某在山脚下的稻田里除草后点燃杂草,未料引发火烧山1400亩,林木价值损失61785元(择期待判)。
机构地区 武平县检察院
出处 《福建林业》 2012年第1期47-47,共1页 Fujian Fore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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