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保险法》所确立的生存权保障目的及保障基准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基石,决定着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和具体制度的建构。本文在欧洲养老保险改革浪潮兴起的背景下,通过对比我国传统生存权保障意涵与福利国家理念下现代生存权保障意涵的差异,以及我国养老保险保障基准的合目的性分析,寻找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和改革的应然定位和发展方向,认为应当树立和贯彻福利国家理念下的现代生存权保障意涵,以维持具有人格尊严的一定水平的生活为保障基准,以期落实"让大多数人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目标。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140-144,共5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大问题研究--以人为本与中国行政执法的人本分析”(课题编号08&ZD001)子课题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