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1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调整超设计规范船型船舶靠泊管理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决定超过现行规范设计船型的大型干散货、油品船舶,不再采取“一船一议”的方式进行靠泊管理,而必须严格执行“论证-审查-核准”程序。对于需靠泊超过码头原设计船型的船舶,港口经营人必须委托设计单位对港口设施进行论证,论证可行并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靠泊作业。而对论证报告进行审核的是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出处
《海运纵览》
2012年第1期21-23,共3页
Maritime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