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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处理方式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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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由于企业持有资产的意图或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准则规定应进行投资性房地产与其他资产之间的转换。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情况下,当其他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予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资本公积,而投资性房地产再转回其他资产时,原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的处理方式准则没有规定,对此进行探讨分析。
作者 贝淑艳
出处 《时代经贸》 2012年第2期128-129,共2页 TIMES OF ECONOMY &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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