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是古往今来人类的共同追求,其内涵十分丰富,它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在人与自然和谐的关系中,强调人类必须遵循、顺应自然,适应自然而不能违背自然的发展规律。人类只能按照自然规律行动,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通过利用自然规律来改造自然使之为人类服务。人际关系的和谐则较复杂,它由君臣关系、君民关系、平民之间的关系、男女关系及家庭关系等构成,其和谐与稳定就是社会和谐稳定的主体。古代儒家学派思想家对此提出了一些极有借鉴价值的观点,如"礼乐教化"观,"德刑并举"观及"天人合一"观等等,这些观点无论在古代还是在今天的和谐社会建构方面仍然具有现代价值。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1期38-40,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课题(09ZX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