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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农资免税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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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资免税是指免征增值税,而不是免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对属于法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没有明确。在实务中,不外乎两种方法:一是不做任何处理,将收到的款项全额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二是计提免征的增值税,月末转入补贴收入,其余部分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现举例如下:
作者 陈友艳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12年第2期55-55,共1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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