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公布的《财政郝关于傲好2012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2]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2年,各中单化仍按季度编报政府采购计划、计划执行情况和属地化采购执行情况等报表。但是,从第二季度开始,中央单位须按公共颅算和政府性基金颅算填报政府采购计划。在编报第一季度政府采购计划时未编报政府性基金政府采购计划的,要存编报第.季度执行情况时追加相应内容。未按时报送第一季度政府采购计划的单位,要按《通知》补报第一季度政府采购汁划。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2年第2期8-8,共1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