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12月15日,WT0政府采购委员会达成了《关于(政府采购协定)第24条第7款谈判成果的决定》,宣告WT0政府采购新一轮谈判结束。1994年GPA第24条第7款要求“参加方应进行进一步谈判,以期在互惠基础上改进本协定,并尽最大可能在所有参加方之间实现本协定适用范围的扩大”。自2001年起,经过10年的谈判,42个GPA参加方在部长级会议之前的最后一刻就协定新文本和各参加方扩大的覆盖范围达成一致,完成了修改GPA的谈判。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2年第2期13-13,共1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