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政府采购事业不断发展,部分地区已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在规范招投标运作、节约工程资金和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效果。但由于对《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部分条款认识不一致,致使仍有一些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游离于政府采购监管之外,招标中围标、串标、挂靠等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交易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本文就如何建立工程项目监管体制作了分析研究。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2年第2期78-80,共3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