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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猝死能否认定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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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5月6日上午7时30分,某公路站职工李某驾驶摩托车从家里出发准备到单位上班,在行驶距单位300米处,李某突然停下摩托车,慢慢坐在路旁,脸色苍白,口吐白沫。路人见此情景,急忙打电话报警,10分钟后l20救护车将李某送至医院抢救,一小时后,李某因脑干出血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李某平时工作认真负责,生前身体健康,无不良病史,又是在上班途中发生猝死,所以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了工亡认定。
作者 经强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2年第3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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