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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条例》,保障被拘留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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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2月15日,国务院第19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拘留所条例》,该《条例》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我国法律规定了四种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性质的拘留。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其他三种拘留对象都在拘留所执行拘留。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2年第6期51-51,共1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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