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制度化的权利"才是真实的权利。我国缺乏全面系统的纳税人保护基本法,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主要依据《税收征管法》,虽然其在纳税人权利保护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制度设计与实施都难尽人意。在《税收征管法》修改酝酿之际,纳税人权利保护成为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解决的课题。立基于纳税人权利保护理念,着眼于修改纳税人的概念条款;系统规定纳税人权利体系;增强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可操作性;以责任法治来规制相关机构的权力;完善税收征管法中的纳税服务法律体系建设;改善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诉讼条款等等系列化、层次化的建设性变革,有利于以权利义务为核心构筑我国的《税收征管法》,提高税收法治程度。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132-139,共8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CXJJ-201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