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29日,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二氧化氮等污染物浓度限值。新标准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2-2,共1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