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据是链接程序法与实体法的纽带,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处理与证据息息相关。在实践中,由于公安机关经常出现取证"瑕疵"而导致案件证据无法认定,进而影响案件的有效处理。基于各种原因所限,检察机关对侦查取证的监督经常成为检察机关日常办案的"附属品"。为此,我们对取证"瑕疵"的种种样态进行实证分析,剖析监督侦查取证的困难所在,并且结合当前检察工作,从机制层面对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监督关系进行建构分析。
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79-184,共6页
Hebei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