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已于1989年12月26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由国家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它的颁布,是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和环境保护事业的一件大事,为落实基本国策,保护和改善环境加强我国的环境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也是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新标志。这部基本法律与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一起.构成了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