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民权利与公民责任之间不应当被看作彼此紧张的关系,而是相互补充关系,二者共同构成了当代公民资格的两个基本要素。就我国当前现状而言,在培养公民权利意识的同时,提升公共理性、建立共同命运感、培养公民责任感等应是我国公民教育的当务之急。学校公民教育的实施,可根据受教育者的接受程度和年龄特征,从公民行为规范、公民知识、公民意识、公民德行与公民参与能力五个连续的层次着手,但必须立足于公民生活。
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41-147,共7页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小学生公民身份认同与当代公民教育建构"(10JJD8800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