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台企业为交易双方服务并制定不同的价格,但平台企业中买卖双方的交叉网络外部性使得平台企业对买卖双边的单边定价与其成本相分离,因此传统市场中以价格与成本为核心构建的手段和原则对平台企业存在不适用性。平台企业的价格规制应依据平台企业定价特点,重点对平台企业的价格总水平而不是对单边消费者定价进行规制。合理的价格规制对该类产业的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05-108,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团队成果
四川省科技厅资助课题"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2010ZR003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