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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田按合同办 不属遗产难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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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山东省邹平县码头镇综治办与司法所一道,调处了一起因兄弟不和而引发的土地纠纷,通过耐心细致的普法宣教,教育双方当事人明白了“老人承包田并非老人遗产,不宜按继承法办理”的原则,在维护“承包合同稳定不变30年”法律的同时,教育争议双方摈弃前嫌,握手言和,重做了有来有往、互帮互助的好弟兄。
作者 刘兆刚
出处 《乡镇论坛》 2012年第4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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