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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俩可以收养这名弃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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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章丘市某村一名姓李的农民来信说:我是章丘的一位农民,我和妻子都是39岁,育有一子,目前正在读小学。我们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由于我妻子非常喜欢女孩,而计划生育政策又不允许再生一胎,因此便想收养他人遗弃的幼童。恰好我们了解到一个福利院中有一名不到1岁的被父母遗弃的女婴。
出处 《乡镇论坛》 2012年第7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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