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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店经营与占道经营之争——以《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例谈法律缺陷弓I发执法之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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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家杂货店主在店外人行道上紧挨着店门摆放了一排商品向路人售卖,城管队员巡查发现后,责令店主立即改正超出店门经营的违法行为,将商品搬入店内,并告知,如不改正,将对其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店主想,为了卖这些商品被罚几百元不值得,可又不甘心地将商品搬入店内,
出处 《城建监察》 2012年第2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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