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确保完成全市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1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通知》(渝办发[2011]333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渝办发[2011]37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报送的2012年总量减排计划及减排措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下达给你们(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主要减排项目表由市环保局另行印制),请你们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总量减排工作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4期28-29,共2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