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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费每人次≤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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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记者陆慧)日前,山东省威海市卫生局、社会保障局、物价局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自3月1日起,威海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参加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人员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
出处 《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 2012年第7期424-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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