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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项目可兑换和资本项目可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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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货币可兑换包括经常项目下可兑换和资本项目下可元换。经常项目可兑换,是指一国对经常项目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并不得实行歧视性货币安排或者多重贷币制度。本国居民可在国际收支经常性往来中将本国货币自由兑换成其所需的贷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中对基金成员国在经常项目可兑换性方面应承担的义务作了具体规定,包括:(一)避免对经常性支付的限制,
出处 《学习与研究》 2012年第3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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