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钦州市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正式运行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为促使案件管理工作更加符合检察工作实际和司法工作规律,2012年1月9日,钦州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正式运行,对案件流程、质量、效率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根据高检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自治区院《关于执行高检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以“管理、监督、参谋、服务”四大功能为定位,履行八个方面的职责。
作者 刘宵
出处 《公诉人》 2012年第2期I0003-I0003,共1页 Prosecuto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