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宪法的性质与我国宪法制度的完善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宪法具有社会契约性,是政府成立及其统治权合法性的依据,是确立公民基本权利和民主政体的章程。普通法律是国家成立后由立法机关制定的,是宪法的实施法。宪法的完善:明确法院对宪法具有适用和司法解释的职权,设置宪法监督机构监督宪法的实施。
作者 黄传钧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3期87-89,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吴寿彭译.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
  • 2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法律智慧警句[M].舒国滢,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 3[英]托马斯.潘恩.潘恩选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 4吴家麟.宪法学[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3..
  • 5[美]汉密尔顿著 程逢如译.联邦党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法释[2001]25号).

共引文献869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