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及超我,人们一般认为它是一个高尚的道德动因,负责稽查和判断自我和本我。因此,当齐泽克说"超我是淫秽的、‘黑暗的’法律"时,我们不能不深感惊异。不管这个断语如何令人惊诧,却不是他的发明,而是来自于拉康。当拉康在1953—1954年的研讨报告中回到超我这个主题时已经指出:超我既是法律又是对法律的摧毁。在拉康看来,超我完全不亚于康德的绝对命令,它要求主体不仅要服从超我无意义的命令,而且要享受这种服从。超我的淫秽就在于此。
出处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128-136,共9页
Marxism & Re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