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控辩交流背景下证据交流模式的构建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任何制度或者原则的生成、存在、并发展壮大,必须有适合其生长的土壤。律师法的修改,对于律师的会见权、调查权、阅卷权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至少从形式上来看为控辩双方的合作提供了契机;同时,诉讼效益、控辩双方的需求等现实压力,也使之产生具备了现实的土壤。而控辩交流合作诸多形式中,最重要的当属证据交流机制。因此,证据交流机制的运行必须要有可行的具体操作模式。否则,即使建立,也会流于形式,更不要说体现法律的正义。
作者 李民 王文渊
出处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2期99-102,共4页 Journal of Fuy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控辩交流合作机制研究"(2009sk235)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二级参考文献32

共引文献4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