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理规约、校本实施的制度架构下,我国高校教师评价呈现诸多共性特征:现行教师评价制度尚存在目标设定上重事轻人、内容上条块分割、评价指标精细划一等问题;作为评价主体,教师对评价制度"不满",学生对"评教""无所谓"。未来的高校教师评价制度变革,应确立人与事协调发展的制度目标;统筹平衡教师三项职责的关系;确立分类评价的改革思路;给予教师发展的选择空间;避免评价主体在评价实施中的信息缺位。
出处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73-77,共5页
Journal of National Academy of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
基金
江苏省社会科学研究立项项目(11JYD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