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33年证券法与1934年证券交易法制定后,美国法院根据上述两法先后处理了一大批涉及内幕交易罪的案例,并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司法解释、判断方法,其中较有特色的是内幕交易罪嫌疑人的"欺诈"是否存在的判断。文章对美国法律中的相关条文内容、司法实例以及"欺诈"的判断方法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同类问题提供一种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
approaches for the same problems of the crime of insider trading in China.
出处
《中州大学学报》
2012年第1期13-19,共7页
Journal of Zhongzhou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