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于1997年5月28日制定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自1998年1月1日起试行。原《准则》实施以来,对于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财政和各项社会事业改革不断深入,原准则某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一些规定与近年来推行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脱节,《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的修订已经势在必行。
出处
《中国经贸》
2012年第6期235-23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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