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极大地改变了交易方式,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产生了大量跨国民商事纠纷,传统争议解决方式在数字时代遇到诸多困难。在欧美国家,完全适应网络环境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应运而生,网上仲裁作为在线争议解决的一种主要方式近年来获得了较快发展。在当前法律框架下,约束性网上仲裁在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仲裁的应用范围、仲裁程序及裁决的执行等方面都陷入了困境,非约束性网上仲裁则在解决电子商务引起的特定消费者争议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非约束性网上仲裁将在线争议解决机制与网络社区规则相结合,创制出"自我执行机制"来达到促进执行争议解决结果的目的,其核心价值在于作为一种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前置程序"增强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心,其成本低廉且能促进公正的实现。我国应结合本国法律和经济环境来实践非约束性网上仲裁。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76-80,共5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项目<网络空间中的争议解决>的研究成果之一